台灣的「彩券教父」楊瑞東日前傳出是因為運動彩券銷售不佳而下台,負責發行運彩的富邦金也指出運動彩券是集團的痛,甚至與公部門出現對簿公堂之戲碼,這也使運彩政策美意大打折扣。

回想當初富邦金拿下發行權是好不風光,幾乎成為所有媒體的頭條新聞,確實,從推動運彩到實際發行經歷近十年,可以說是萬民擁戴的公共政策,可惜,事與願違,不到三年時間,運彩銷售成績使終欠佳,從昔日的「當紅炸子雞」到今日的「燙手山芋」,令人不勝唏噓。

面臨今日窘境,令人不禁想問「到底錯在那裡?」,資料指出全球發行彩券或運動彩券的國家為數不少,但我們的運動彩券制度在設計是就已經註定未來是發育不良

首先,對運動彩券的不當期待,猶記在十年前就有不少職棒運動組織及媒體積極催生運動彩券,理由是希望能夠扼止球員打假球的歪風及消弭地下彩券市場等,為順應民意,公部門也開始思考運彩發行之可行性,到最後甚至成為政府的重要政績。事實上,如今的結果已經很清楚地指出運動彩券的實施對於導正職棒發展及消弭地下彩券市場是不可能,理由很簡單,職棒球員放水屬於職棒管理階層問題,而博奕事業本來就是屬於地下經濟,政府要搶做莊或打擊地下市場本來就有其難度,因此,發行運動彩券的初衷不過是提供民眾合法的參與管道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當然,彩券發行必會有盈餘的產生,但其銷售會受到許多因素影響,因此,只能把其盈餘視為「橫財」,並非「恆財」。所以,原有的不當期待其實讓運彩背負了沉重的十字架。

第二,其發行機制也是全球少有,為與公益彩券有所區隔,國內運動彩券就是強調以運動為標的物並且投注內容要以運動比賽(如勝負)有關,其實很多國家推動彩券是就將運動劃為回饋對象或是規劃運動彩券可也以樂透方式進行,也就是說,而我們的運彩如同劃地自限,自己把運彩逼入胡同巷內。

今日運彩的未來有如明日黃花,政府部門必須要務實地思考運動彩券的角色不過是運動產業的下游,若上游產業發展不夠成熟,特別是運動賽會或職業運動,更徨論要談發展在下游端的運動博奕,因此,加強運動核心產業的推動才是正本清源的作法,特別是在於輔導運動組織如何轉型企業化以符合市場需求。再者,運動彩券之銷售雖說不佳,但並非絕無市場,可以考慮從技術層面與公益彩券結合,可預期的是是回饋金的分配會是討論重點。

運動彩券之發行經驗讓政府部門及發行單位大嘗苦果,但公共政策失敗的真正輸家永遠是納稅人,且現今的運動彩券政策經過行政與立法部門數年的規劃及審議,投入之成本不易估計,面對未來,只能期待類似具有專業程度的法案需要更多專業意見的投入,而非透過部會協商或順應一時之民意,如此,打造出來的公共政策才會可長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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