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PO這篇文實在有點煞風景,但若不發聲,可能也沒人在乎真相。最後還是要祝福諸位 在新的一年洋洋得意。


日前北市市議員質疑世大運場館規格不符國際賽事標準及新竹賽事場地遙遠一事,針對新竹賽區的場地距離及賽事安排一事似乎凸顯了民意代表不了解國際賽事的運作規範。
首先,兩個分屬新竹縣與新竹市的籃球館是在去年年中時在國際大學總會籃球項目技術委員在現場勘察所有場館後所提出之建議,而入選理由很簡單,從林口選手村到比賽場館的交通時間以及現有場館的硬體基本條件符合國際規範。

事實上,安排在台北世大運的新竹賽事雖不多,僅有五個場館,但卻扮演關鍵性角色,從籃球、排球、足球及水球都擔任吃重的工作,若沒有這些場館的投入,勢必要投入更多成本興建或是整建場館,況且,新竹縣的三座場館(田徑場、體育館及游泳池)位於同一區,形成新竹賽區聚落,有利於節省後勤運作所需成本,再者,這個賽區距離國道交流道及高鐵站是咫尺之遙,交通便利。

第二,賽區遙遠一說更是抹滅了基層行政人員的努力,台北市以外場館之使用都需要行政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調,再者,場館的借用也並非只是賽事期間的短短兩周,從場館修繕、移交、辦理賽事至場復短則三個月、長則半年,對於原本的使用單位也會造成排擠效果,換言之,這些地方政府也必須要做好配套措施以降低原本使用單位的影響,今日「場地遙遠」說法只是讓配合的地方政府感覺「熱臉貼冷屁股」。

既然身為首善之都的民意代表,應該具有高度國際觀,了解國際規範並能夠以同理心體恤其他單位配合台北市辦理世大運所展現「相忍為國」的誠意,如此才是專業且理性的問政。

本文亦刊載於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218000359-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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