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不久的職棒會長及秘書長迅速地提出了「全民棒球‧完美打擊」的口號希望能夠讓職棒「動起來」,與以往中職保守作風有些不同,確實令人耳目一新,但綜觀過去職棒長期面臨的假球議題並沒有太大的著墨。
多次發生球賽造假問題的確實是中職長期發展不振的重要原因,進一步分析其原因其實不單純只是球員打放水球,從教練、球團行政部門,甚至業餘球隊教練及球員都曾涉入其中。

多次東窗事發由都是外部檢調單位的長期追蹤而浮出檯面,一旦紙包不火,職棒主事者或政府部門能夠作的就是危機事件的控管。幾次經驗下來,多是第一線的教練就是球員面臨法律議題,鏟除問題根源的效果有限。也就是說,解決假球問題似乎不能夠完全靠外部法律力量。

事實上,經驗顯示最容易感受球賽真實性的成員絕對是球隊教練及球員,長期接觸及對抗其實很容易瞭解彼此的狀況,過去也有案例指出退役選手表示他們曾與球團管理部門反應疑似放水現象,但最後都不了了之,在情況持續惡化之下,就只能仰賴公權力的介入。

為減少或降低組織內部不當作為,主流企業的經驗指出組織內部控管就顯得非常重要,現在企業管理也多聘用外部獨立董事作為檢驗企業營運正常與否的機制,因此,職業棒球組織也需要規劃類似成員以客觀立場檢視組織運作。另外組織亦應鼓勵內部人員勇於檢舉組織不正當之作為(wrongdoing),這些檢舉人員也都被稱為吹哨者(whistleblower),同時,完整檢舉制度的規劃包括擬定受理單位、建構通報管道、保護檢舉者機制及調查處理方式等,規劃完善的吹哨人制度可以讓揭弊者能夠在安全無慮的情況下見義勇為。

再者,提升利害關係人的高度道德責任感也有其重要性,相關理論指出組織內部的主事者對於一些警訊可能採取漠視的態度,理由是因為主事者屬於既得利益者,東窗事發可能損及其自身利益,在此情況下就可能出現視而不見的「駝鳥心態」,消極之作為形同共犯結構。而職業棒球運動的重要利害關係團體還包括媒體、各級棒球組織等,其實這些團體也扮演重要的監督者角色,上個世紀末的「黑鷹事件」就是由媒體揭發的案件,換言之,這些與職棒利害關係的團體其實也是外圍的吹哨者。

過去經驗顯示法治力量的介入僅止於法律層面,尚未逾越法律的倫理與道德爭議則是要仰賴組織內部的「家法」,職業棒球主事者不能多是依靠外界的力量,一方面建立嚴謹的內部稽查制度,讓組織成員勇敢地揭發不法,而政府部門亦可試圖協助職業運動組織建立此稽核制度,另一方面就是要提升利害關係人或團體的道德感,畢竟,組織運作就如同「人吃五穀雜糧,那有不生病」,但如果身體本身白血球功能發揮,就可以不藥而癒,換言之,如果利害關係人都是稱職的白血球,醫生的藥方就派不上用場,而消極不作為的白血球則可能是「華陀再世」也無力回天。

新任會長的勇於任事固然可賀,但所謂「解鈴還需繫鈴人」,職棒團體、球員及棒球組織其實對於此必須責無旁貸的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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